劳动合同法对温企影响有多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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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温州网-温州商报 记者:亦锋 则金 兴波 骏海 庆荣 2008年3月11日
温州网讯 “劳动合同法”是目前温州企业里最热门的词汇之一。
当前正值全国“两会”召开,《劳动合同法》也成了代表、委员们关注的热点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前天在全国“两会”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,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不是一个修改问题,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。
那么劳动合同法在温州实施后的情况如何呢?它对温州企业的影响有多大呢?近日,记者走访了数十位中小企业主,对他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。
企业碰到新问题
“计件”工资和加班费
3月6日晚,有位员工发3条短信“威胁”滨海工业区里的某鞋厂张老板:最近每天加班,公司要按1.5倍工资结算;否则告你。
张老板说,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,加班是得给加班工资。但是,几乎所有的温州制鞋企业现在都是“计件”给工资的。“工人都是自愿加班的,白天、晚上的工钱都是一样的算法。如果你不愿加班,企业也不勉强;但你晚上来干活,就要公司给1.5倍工资,叫公司怎么运作?”
“这样放假安排不合理”
春节前夕,我市一美发企业的经理在开会,宣布安排今年春节放假一事。根据服务业的特殊性,与往年一样,员工都是休息三天,正月初三恢复正常上班。
“不行,我要回家!”会场中一名女孩突然站起说,“企业这样放假安排不合理,违反了《劳动合同法》!”她是一名已在企业干了四五年的洗头工。
“你现在就违反了会场纪律,知道吗?”经理说。
“知道,有本事你叫老板开除我啊!”女服务员回应。
该企业的徐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企业制度很严格,规定员工有意见或不满须会后找领导解决。”
徐老板说,这事后来花了很大精力才处理好。可由她带给整个企业的影响太大了,员工背后议论纷纷,目前企业管理压力增大了不少。
按协议无薪辞退遭投诉
最近,做贸易的何老板有些烦。
烦恼缘于几天前的一次招工。公司招了一名年轻司机。上岗前,公司和这名司机签了一个岗位协议,对岗位要求和相关事宜做了规定。可试用两天就发现,这名司机到县里出车过程中喝了不少白酒,严重违反岗位规定,被公司按照原先协议规定予以无薪辞退。
本来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。可令何老板没想到的是,这名司机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。后来,何老板付给这名司机两天的工资,事情才得以平息。
“付些钱是小事,但如何管理就是大事了。”何老板表示,劳动合同法实施后,对公司现行的管理模式是一大挑战。企业和员工都签字认可的一些管理条例都不管用的话,那还怎么管?让他感到烦的是,一些工人在并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,动不动就拿它说事,把自己搞得很“牛”。
试用3个月就要签约3年
温州一家合资服装企业在用工、管理方面已基本规范,符合国家标准。劳动合同法实行后,对该公司总的影响并不是很大,但细节上的影响还是有的。
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林小姐介绍,服装企业的工人一般都需要有2-3个月的试用期,才能知道是否适合这个岗位,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3个月试用期必须要签约满3年以上。因此,一些新员工通过面试与公司达成意见一致后便要签约三年,而员工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即可。
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了多少?
四五百人的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近200万元
温州一家鞋企老板的办公桌上,有一份公司财务人员前几天送来的报表,核心内容是该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用工成本比较。
这家主要做鞋类外贸加工的企业,现有员工500多人。老板说,以现行最低标准为这些员工办理“五险一金”,每个月差不多要16万元,每年增加用工成本近200万元,“还不包括炒员工的补偿金”。
温州的制鞋企业,用工成本相对增加可能更大一些。泰来实业公司总经理张积银说,去年公司里普工的每月工资是800元,现在是950元。卡帝奥尼鞋业公司董事长王忠强算过,卡帝奥尼的用工成本,比去年上涨了近20%。
这段时间,瑞安的浙江振宇实业有限公司正在给新招来的普工调整工资待遇。公司经理张维存介绍,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细则,他们公司给每个普工的工资在原先基础上提高了20%,按公司400多名员工,70%为普工来算,单单这一项就让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加了60多万元,再加上其他补贴,每年就要拿出200多万元用于员工的福利待遇、加班工资等。张维存认为,主要的影响还是在普工方面,原先不少企业对普工的合同上,并没有注明详细的福利待遇,如今这些方面都将成为企业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了。
餐饮业用工成本涨幅大
市区一家咖啡连锁品牌店眼下正在招人。据人事部主管夏先生介绍,去年招服务员打出800元/月外加一定提成轻易解决了,今年企业参加四五次人才招聘会,服务员工资从每月1000元加到现在的1200元,仍然是问的多,来的少。许多应聘者都会问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险、休息时间等相关问题,如果再加上这些,企业用工较去年成本至少增加20%。
温州某服务行业老板就劳动用工成本问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:此前服务员上班时间11小时,现在是8小时;工资年年加,年年涨,此外根据规定,增加多项员工社会保障项目等,跟去年相比,企业粗略计算了一下,用工成本增加了25%-35%。
面对一些具体问题,企业该如何应对?企业员工有何看法、建议?管理部门又有何说法?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。
>>>民企声音
民企加班工资怎么算?
东艺鞋业公司副总周耀华:劳动合同法的工资是按照国有企业的算法来计算的,包括“基本工资+各项福利+奖金”等。但绝大多数民企发的都是综合性工资,很难用国企的标准结算。比如说,民企里的加班工资怎么算?你的工资每月5000元,企业如果按3倍工资支付加班费,这样压力确实非常大?
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怎么理解?
伯特利集团总裁助理金先生:关于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解释为3-5年,是比较合适的。劳动合同法把企业的运行成本增加了10%-40%,企业正常、适当的人员流动和新陈代谢受到了制约,新员工进不来,老员工退不了。在中国经济急需快速增长的今天,我们还不能丧失在劳动力方面的竞争优势。对于积极投身企业工作的员工,无固定期限本就是企业所求的,但对于部分消极怠工的员工来说,无固定期限合同势必给企业管理增加不少麻烦。
“五险一金”本该给员工
一位鞋企副总:劳动合同法实施后,虽然现在看来使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,但这个观念是企业较长时间养成的“误区”。“五险一金”本来就是应该给企业员工的。以前廉价的劳动力是我们企业的一个优势。但是,今后企业应当在竞争战略上更着力于企业的创新发展。这对企业的长久发展,也是一个促进作用。
劳动合同法对温企影响后续:员工最关注劳动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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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温州网-温州商报 2008年3月12日

漫画 杨长旭
温州网讯 “知道《劳动合同法》,但没有学习过。”在新劳动法实施两个多月后,温州某鞋业公司的陈小姐如此表示。近日,记者对我市多家民企中的63位员工进行随机调查和采访,七成多员工表示,通过各种途径得知新法的颁布和实施,但不太了解具体内容。
生产一线员工最关注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。
“我们出来打工,就是为了多赚钱,都没有加班,我们就没办法呆了。”浙江富得宝家具有限公司制造部员工罗定志、方永开的说法在从事一线生产的工人中颇具代表性。抽查中,八成以上的人员表示,最关注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。对于合同期限,不少工人表示不会太在意。至于社会保险,他们则对自己能否最终受益并不乐观。他们认为,现在是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职业规划也变得清晰。
绝大多数的企业行政人员最关注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。
多数人表示,新法实施对其影响不大,所以也没对公司提太多意见。温州某女装企业的员工吴小姐甚至感觉不到有什么变化,在记者一项项追问其工资收入是否增加,保障福利是否增加后,才表示“好像的确有些不同”。
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专员程自啸认为,新法能否顺利实施关键还要看政府的推动,加大执行监督力度。
有些工人想“私了”
一家集团公司的广告企划人员孙先生告诉记者,在他们公司,该岗位的员工一般每两年就会跳槽换一茬。在职的人员怕麻烦,大多不想签合同。因为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,到时候跳槽就比较麻烦。再说以后到别的省份工作,保险带不走,企业和员工都是白交钱。
户籍问题,的确影响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。一些企业的员工,干脆和企业协商不签合同“私了”:医保社保就不要上了,把上保险的那部分费用,加到员工的工资里,“企业不吃亏,员工拿实惠”。
金小姐是温州某知名鞋企的公司会计。她说,她对签不签合同不太在意,“有能力的人,不签合同企业也会留你、善待你。”
已经在公司做了三四年企业报编辑的杨先生,刚参加工作时,就与企业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。但他告诉记者,企业和员工签合同,有时像玩游戏。合同虽然签了,只要搞得不是很僵,企业找理由炒员工很方便“把你整天‘晾’着,让你受不了”;员工想跳槽也很方便,“上班不出力,等老板赶你出门”。
在某展览公司工作的章小姐说,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,公司没有和员工重新签订合同,大家也都不在意。因为,大家关心的,是每个月工资发了多少,有没有按时发工资等比较现实的问题。
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,对于新法不少人说的还是“不清楚”、“不了解”,签不签劳动合同其实“无所谓”,也说明了我们的员工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有待提高。
男员工也过三八节
三八节是女性的节日,按新的福利制度,生产一线的女员工休息半天。但因为是流水线作业,一个环节缺人,整条生产线就无法正常运转。公司高层与女工协商,能否调休,但遭到拒绝。于是,公司决定全体放假。这样,男员工也沾光过了一回三八节。
昨天,浙江富得宝家具有限公司的10多名制造部一线男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,先调侃了一下自己。新法实施后,这似乎是他们的一种另类福利了。“在以前,若生产比较忙,节日到了公司没有安排放假或调休,基本不会征求员工的意见。”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解中章说,但现在不行了,必须尊重员工的意见,公司也不会单方实行新规定。
“心里有底,感觉很踏实,有保障,感觉大受尊重。”这是受访的一线工人们共同的体会。
大学生对新法了解较多
在3月9日温州人才市场的周日日市上,记者对部分求职者进行了采访。多数求职者对新法实施表示欢迎,但也有些人对新法实施后的落实情况表示担忧,不少人并不看好企业对新法的执行力。
来自安徽的吉先生认为:“个别企业在岗位招聘过程中把工资标得很高,并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,但实际情况是,一些企业把缴保险的钱也算在工资里。
刚毕业的大学生对新法了解较多。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表示,他们学校里有相关的新劳动法培训,在面试时可以维护自己将来的合法权益。来自温职院的小涵说,最近他们学校的就业处都在给即将毕业的学生做就业前的培训辅导,一些内容也是结合新法来的。
>>>劳动部门解读
关键词:加班费和计件工资
解读人: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副处长杨世杰
●计件工资和计件加班费怎么算?
解读:计件工资是“劳动者完成的劳动定额数×约定的计价单价”计算出来的。
企业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,企业必须制定出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、计件名称、计件单价。
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,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,由企业安排加班的,企业应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%(在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)、200%(在双休日工作,又不能安排补休的)、300%(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)支付其工资。
企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,一般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23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,并可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,处以罚款。
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理解?
解读: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或10年以上,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;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第三次以上劳动合同,也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●按协议无薪辞退属欠薪行为。
案例:昨天报道的某贸易公司司机在试用期内,因酒后驾车被企业无薪辞退。
解读: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企业有义务支付员工的劳动法定报酬,不论是否在试用期内。如果企业不给报酬,属欠薪行为,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。至于员工因酒后驾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,企业同样可以根据企业相关规章制度,向员工索取赔偿。
●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。
解读: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,社会保险已成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,也就是企业必须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,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。